目前分類:台灣司法 (6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
 

馬吳說謊成性  歐盟也被騙

Crime_taiwan.jpg 

現任法務部長曾勇夫至今批准槍決了九名死囚

  中國是保持全世界執行處決「人犯」最高記錄的國家,因此成為人權低劣的國度,難怪恐龍形象如影隨形。

jsp12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江國慶冤魂終於出「聲」,卻已無言!

 江國慶冤死案3.jpg

含冤的慈母淚

  要過農曆年了,最傷心的莫過於江國慶的老母親了!冤魂含屈15年終於出聲,卻癒合不了寡母的傷痕。

  「國軍」中如此冤死的軍中弟兄,豈止江國慶一案!他們不是為「反共復國」而捐軀,卻當了「皇家部隊」的「家規」而喪命。姊家獨子命斷新兵營,至今連冤都不敢喊一聲,江媽媽算是幸運嗎?好悽慘的幸運。

jsp12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司法院原來是Nothing,不是東西!

HK ICAC.jpg  

看來,馬區長是標準港劇影迷,不是任達華的,就是梁家輝的。

看來,賴英照根本就是「ㄋ辛」(Northing),他的辭職雖是台灣司法院第一人,外媒根本不報導,反而成了馬府成立廉政署的「配料」:

《台灣司法醜聞,並導致司法院長辭職下台,台灣政府計劃成立廉政署》(BBCcn, 7-20)。但若据此報導邏輯,馬府同意賴英照摃責下台,表示毛病出在司法院,若是對症下藥的話,針砭應下在司法院!然而馬府卻把「司法改革」忘記,更不提眾盼的「法官法」,竟在行政院法務部下新設廉政署,而且又是具有司法檢調權的「特立獨行」身分,難怪百姓立即聯想到蔣朝的人二室,和歷史上的「西廠」魑魅。

jsp12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法院果然是國民黨開的!

 Lai YC.jpg

  馬府換血,一直有跡可尋:「馬總統肯定xxx,尊重xxx意願,同意x辭職」,代入公式的xxx,一直不是血統純正的檯面人物,近有王清峰,現有賴英照。無「法」立委丘丘的評論最能一針見血:「他責無旁貸」!

  自從馬糞館起造人何智輝再掀司法風暴以來,馬府即將重犯鎖定司法院,辦案模式和台中市槍殺角頭案類似,都是項莊舞劍架構;果不出「非自由」的綠媒所料:輪到賴英照中劍落馬!

  執政二年餘,馬府血統愈來愈純正,對外「一中各表」,對內「革表一中」的趨勢,越來越明顯。

jsp12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蔡守訓預行宣判:「911下午4點宣判」,猛虎出柵

Roman Gladiator.jpg  

  2001年的911事件,意味著種族的衝突、文化的衝擊、文明的對立!搖撼著資本帝國主義世界的價值觀!

  台灣司法界的扁案,竟然東施效顰地學起「基地組織」來!

  敬請期待! 扁家弊案 蔡守訓訂9/11宣判(2009/07/24 13:12 Nownews) :「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及的國務機要費等案,台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今(24)日宣布,將在911下午4點宣判」。「敬請期待」四個字寫盡這個社會呈現的「種族的衝突、文化的衝擊、文明的對立」!

jsp12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天下圍攻紅衫軍全無罪

阿扁絕食就醫.jpg 

  2009220,這是馬朝誌不應忽略的大日子:法:倒扁無罪!

  法院超越現有集遊法,即使先前施統帥「接受訪問更激動表示以為生前得不到如此待遇」,但合議庭法外開恩:「合議庭認為,警方當時命令解散及制止等處分不符合比例原則,因此沒有構成違法要件(2009-02-21 中國時報),這個「處分不符合比例原則」,對統治者而言,諭含:紅衫軍對馬朝開國定江山有功,即使有瑕亦不掩瑜,何罪之有!集遊法乃對被統治者而言,開朝功臣自不適用,方為正當「比例原則」!易言之,任何手段倒扁就是無罪!

  這則判例的宣告,也正式宣示:阿扁得了政治癌症,而且已眾叛親離!「扁又絕食:被整死不如自我了斷(2009-02-21 中國時報)澈悟嫌晚矣!因為台灣人被統治者的身份完全沒改變!被統治族群很難找到「馬案中的余文」,阿扁註定要孤獨地接受折磨。

jsp12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