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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以人論罪的中國文化

陳幸妤吶喊.jpg 

一月卅一日,是兩位名女人的大日子!一是說爛了嘴要公布美國除籍証明期限的李慶安,一是時機敏感卻要赴美的陳幸妤,但是媒體焦點偏好卻完全不同。前者似乎只有自由時報還記得李慶安支票的兌現日:「李慶安未提放棄美籍證明 綠促立院送辦」,電子媒體則全然漠視於政客說謊的文化;後者則全面追殺,從桃園機場追到紐瓦克概場,藍營更是精銳盡出,毒舌一個比一個厲害。

  這就是台灣法治的典型寫照:法律在保護統治者,卻是懲罰被統治者的工具!因為台灣司法的本質在於以人論罪,這是中國文化的基本特色,而非西方體制的以事論罪。因此,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竟可隱藏十三年之久,在體制的掩護下享受統治者的特權,大搖大擺地當起民意代表的角色,公然聲討陳師孟的國籍忠誠案,甚至在國會殿堂大演舐耳案侮辱衛生署長,因而被藍營視為模範立委。即使到了她的國籍案被掀底之際,還是深受體制的呵護,外交部幫她加密,立法院長幫她拖延時限,甚至美國務院亮出底牌,証明她千真萬確擁有美國籍時,體制中除了中選會外,完全寬大緘默,因為她畢竟是自己人,屬於體制中的統治族類,法律充分表現對統治者的人道關懷。

  相對地,陳幸妤只是扁家的一份子,唯一還沒「被定罪」的邊緣人,為赴美趕考,立即成為統治者獵犬追逐的標的物,完全以「非我族類,其心必惡,其行必偽」的文化準則,發動替天行道的全面攻擊!惡毒片段例如:

  政治評論家表示,「陳幸妤赴美絕對是為了轉帳」;名嘴也質疑,「陳幸妤赴美有可能與黃芳彥會合(2009/02/01 中時)

   幸妤赴美/疑美國是扁家藏金處 邱X批特偵組縱虎歸山:美國是扁家最重要的藏金處,「特偵組怎麼可以放虎歸山?」》

   藍委也質疑陳赴美“一定有不可告人之事!”駐外人員應全程跟監,掌握行蹤。「講難聽一點,這是一種公開的潛逃的方式嘛」!

  這些飽食中國文化的大男人,對付起一位弱女子的英雄氣慨就連菜市場的三姑六婆都比不上哪!這些論調正是預備犯或陰謀犯的前刑法一百條的惡靈再現!那是統治者的標準嘴臉,被統治者在惡魔天空下奢談基本人權。

  十天過去,陳幸妤如期回國,既無「轉帳」,也無「縱虎歸山,也沒「與黃芳彥會合」等發生,邱大法師還是要給自己的台階下:「趕在珍出庭前 陳幸妤與黃芳彥套好招(2009.02.09聯晚),這就是被統治者的原罪,不必有事証,只要根據統治者的經驗法則,即可因人論罪,而且動輒得咎。陳幸妤幾次的咆哮街頭,總令人聯想到孟克的名畫:「吶喊」來,

Munch-scream.jpg

一位台灣的弱女子三番五次地遭受公然欺凌,証明這個社會的病態是令人心寒的!

PKLim, February 10, 20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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